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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第1期尾矿污染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实践培训班的通知

2024-03-0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防范和化解尾矿库环境风险,积极推进尾矿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提升尾矿综合利用水平。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定于2024年4月10至12日在海南澄迈举办“2024年第1期尾矿污染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实践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12日(4月10日报到)

培训地点:景廷海景酒店(海南省老城经济开发区盈滨路与永庆大道东路交叉口西北300米,交通地图见附件,联系人:袁经理,订房电话:18689999419)

二、培训对象

产生、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尾矿的单位,以及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尾矿库设计、废渣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与生态修复单位,相关行业协会(联盟)、科研院所、高校、个人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四、培训内容

1.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

2.《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尾矿库环境监管分类分级技术规程》(试行)、《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3.《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十四五”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解读;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充填工程技术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解读;

5.尾矿库环保督察关注要点及案例分析;

6.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申报要求;

7.绿色矿山建设要点及建设思路;

8.尾矿充填采矿技术与环保要求;

9.尾矿回采技术与环保要求;

10.尾矿资源化综合利用政策、技术及案例分析;

11.锰渣、磷石膏等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及案例分析;

12.地方尾矿环境管理先进经验分享。

(最终课程名称以培训日程为准)

五、培训有关事项

(一)培训收取培训费3000元/人(包含讲课、餐费、培训场地、设备租赁等费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参会代表免收培训费(每省仅限一名)。参加培训人员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房间数量有限,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提前与酒店联系预定房间)。

(二)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三)培训结业证书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统一发放。

(四)本次培训将设置企业技术研讨及交流环节,就尾矿环境监管、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尾矿环境管理水平。有意参加交流的企业请与联系人联系。

六、报名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请参加培训人员登录中国固废化学品管理网(http://www.meescc.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相关报名页面进行在线报名。

(二)报名截止日时间:2024年4月3日。

(三)培训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报名后请尽快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以便确认参加培训。

账户名称: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开户行:农行北京惠新里支行

账号:11191101040011632

汇款附言:海南培训—单位(个人)名称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liuwanrong@meescc.cn,培训报到当天领取发票。

特别提示:如无特殊情况,我中心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信息一般显示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显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完整信息,请报名时予以备注或与联系人及时沟通。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婉蓉 电话:010-84665942

邮箱:liuwanrong@meescc.cn

赵瑞锋 电话:010-84665586

邮箱: zhaoruifeng@meescc.cn

 

 

附件:培训地点交通指南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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