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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北省退役光伏组件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两项地方标准参与编制单位的通知

2024-04-1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拟牵头制定《河北省退役风电机组及叶片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暂定)和《河北省退役光伏组件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暂定)两项河北省地方标准。为做好相关标准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公开征集相关地方标准参编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编单位的资格条件

(一)参编单位应在风电和光伏设备生产、使用或退役利用处置相关领域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参编单位委派参编起草人应熟悉风电和光伏设备生产、使用或退役利用处置相关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和制定的各项工作。

二、参编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参编单位可列入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名单,参编起草人可列入地方标准起草人名单(原则上,每个参编单位限定列入1名参编起草人)。

(二)能够全程参与地方标准起草工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能够参加地方标准起草相关的座谈会、研讨会及调研活动,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能够分享本单位或本人可公开的相关研究成果、典型案例和有关数据等,供地方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五)根据地方标准编制需要,能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相关保障。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相关地方标准编制的单位,请认真填写《标准编制参与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反馈至我中心。我中心将根据标准编制参与单位的申请情况,选取确定相关标准参编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嘉乐

电 话:15810271103,010-84665461

邮 箱:majiale@meescc.cn

 

附件:《标准编制参与单位申请表》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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