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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第二期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2024-06-1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联合青岛斯坦德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2024年第二期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培训形式

(一)培训时间

202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10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乌澜大酒店(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58号,国际会展中心北侧)。

(三)联系方式

青岛斯坦德衡立环境 徐瑶瑶 18753223013

颜 丽 17806229536

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 陈小宇 010-84665484

霍慧敏 010-84634257

内蒙古乌澜大酒店 吴 铭 18047172013

二、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环境管理部门,以及危险废物相关产业资本投资、技术研究、咨询机构等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培训内容

(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篇”

1.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政策进展及发展趋势;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点介绍;

3.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跨省转移“白名单”、利用处置设施集团内部共享等热点政策解读;

4.大型综合性化工企业“无废集团”创建工作思路。

(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篇”

5.煤化工、新能源等重点行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路径;

6.化工废盐、飞灰等重点类别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技术路径及再生产品标准;

7.危险废物鉴别案例及环境风险评估案例分享。

(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监管篇”

8.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要点介绍;

9.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现场执法要点及案例分析;

10.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化可追溯信息化管控手段。

(最终课程名称以培训日程为准)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收取培训费3000元/人(包含讲课、餐费、培训场地、设备租赁等费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参会代表免收培训费。参会人员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会议酒店为本次培训提供优惠住宿价格,请提前自行联系酒店预订房间,预订时报培训班名称)。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培训证书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统一颁发。

五、报名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请参加培训人员登录中国固废化学品管理网(http://www.meescc.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相应报名页面进行在线报名。

(二)报名截止日期

截至2024年7月10日。

(三)缴费账户

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培训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且不接受个人汇款。

1.收款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开户行:农行北京惠新里支行

3.账 号:11191101040011632

4.汇款人附言(必填):呼市培训—单位名称(X人)。

5.特别提示:汇款后将汇款底单发送至chenxiaoyu@meescc.cn,培训报到时发放发票。请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栏。我中心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无特殊情况,发票信息一般显示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如需要显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完整信息,请报名时予以备注或与联系人及时沟通。如无特殊情况,已开发票不予换票。

 

附件:培训地点及交通指南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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