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法规限制篇新增十溴二苯醚限制条款
2017年2月10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委员会法规(EU)2017/227,正式将十溴二苯醚(decaBDE)新增为第67项REACH法规限制物质,并且明确了该物质的限制内容。(EU)2017/227法规将于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
(EU)2017/227法规具体内容如下:
1.物质名称:
双(五溴苯基)醚(十溴二苯醚;decaBDE)
CAS 号:1163-19-5
EC号:214-604-9
2.限制条款:
自2019年3月2日起,除豁免情况以外,所有物质、混合物及物品中十溴二苯醚的质量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0.1%时,则不得生产或投放市场。
3.具体内容:
自2019年3月2日起,以下情况,该物质的质量百分含量如果大于或等于0.1%,则不得生产或投放市场:
(a)作为另一种物质的组分;
(b)混合物;
(c)物品或物品的任意部件。
十溴二苯醚具备价格低廉、可溶性强、阻燃效果好等特点,在塑料、橡胶、轻纺产品(服装、管道、玩具、鞋靴)中被广泛用作为阻燃剂添加剂。鉴于其具有的持久性、生物富集性以及毒性(PBT),该物质已被视为高关注度物质(SVHC)。十溴二苯醚限制要求的颁布及实施将影响纺织品及塑料产品的输欧贸易,粘合剂、密封剂、涂料和油墨产品也会受到波及。同时十溴二苯醚作为一种SVHC还需要符合关于SVHC的一系列责任或义务。此外,暴露在十溴二苯醚以及其低溴化的转变产物下,均有可能对包括人类在内的哺乳动物造成神经毒性危害。倍测检测提醒相关企业需及时了解并掌握该物质的使用情况,开展供应链调查,加强对该项有害物质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