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2021-12-10

2021年12月8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牵头承担的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项目在佛山召开专家评审会。来自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的7位专家组成专家组,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佛山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项目联合编制组人员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听取了我中心对《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汇报。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认为《方案》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内容全面,其中,关于铝型材、陶瓷等特色行业产业链资源循环模式构建、市区同创、广佛同城、危险废物小微产生源收集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善用特区立法权和绿色金融工具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相关内容特点突出,符合佛山市工业强市创建“无废试点”的需求,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可为佛山市开展广东省“无废试验区”建设试点提供工作指引。

下一步,编制组将加强专项实地调研,进一步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强化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城市高质量发展模式,持续支撑佛山市做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