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电子废物的处理处置形势
2015年,联合国大学发布“The Global E-waste Monitor-2014”报告,对全球电子废物的产生、流向和资源情况进行了研究。本文对报告的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1. 官方回收系统
全球各国的电子废物回收处理体系各有特色。通常,在国家电子废物立法的要求下,电子废物通过指定的组织机构、生产者或者政府进行收集。这些收集方式主要是通过零售商、市政收集点或者接送服务实施。收集来的电子废物最终去向是进入到先进的处理设施中,在这些设施以一种环保的方式回收电子废物中的高值组分并减少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欧盟及其他各国,电子废物以该种环保方式回收所占的比例如图所示。
欧盟及其他各国电子废物环保处置比例
图中数据表明各国的产品收集范围有差异,这主要取决于国家层面中的优先级设置。一般情况下,具有较高资源回收价值的产品或者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产品才会被回收,例如温度交换器(冷却冷冻设备),屏幕显示器,灯具,大型设备以及小型通信通讯设备。这种处置情况既存在于发展中国家也存在发达国家中。
2. 残留废物中电子废物的处置
消费者将一般垃圾桶中的电子废物连同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一同直接处理。结果经过前期处理的电子废物同一般的生活垃圾混合物一同被处置。其处置方式的比较见下表。
残留废物中电子废物的处置方式比较
|
|
|
|
| |
|
|
否 |
|
|
|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很少在垃圾桶中看到具有高价值的电子废物,但垃圾桶中有一些不可避免的电子废物,例如灯具和小型的产品,他们经过简单处置后送往填埋场或者焚烧厂。从所有的现有数据中估计,在欧洲每位居民产生约1-2kg的电子废物是通过垃圾桶中混合垃圾进行处置的。这个数量约占整个欧洲电子废物产量的8%左右。参考下表各国数据。
欧洲各国电子废弃物产量数据
国家 |
年份 |
kg/人 |
千吨 |
比利时 |
2010 |
1.53 |
17 |
保加利亚 |
2010 |
0.00 |
0 |
捷克共和国 |
2010 |
2.32 |
24 |
丹麦 |
2010 |
0.63 |
3 |
爱沙尼亚 |
2011 |
3.76 |
5 |
法国 |
2007 |
1.00 |
62 |
德国 |
2012 |
1.40 |
114 |
英国 |
2010 |
6.33 |
394 |
意大利 |
2012 |
1.01 |
61 |
卢森堡 |
2012 |
1.15 |
0.6 |
荷兰 |
2010 |
2.30 |
38 |
葡萄牙 |
2007 |
1.51 |
16 |
罗马尼亚 |
2009 |
0.39 |
8 |
西班牙 |
2010 |
0.98 |
45 |
瑞典 |
2010 |
1.23 |
12 |
瑞士 |
2012 |
1.25 |
10 |
3.发达国家官方回收系统以外电子废物的收集
在发达国家,电子废物的收集也会通过一些个体回收商或者企业进行回收并以各种方式进行交易。以非正规方式回收并被处理的电子废物的种类主要是温度交换器,屏幕显示器,大型设备以及小型通信通讯设备。
这部分的主要特点是电子废物自由可交易,其交易量并没有系统的统计记录或者上报给权威部门,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具体的报告框架或者要求。该部分所讲的电子废物通常并不是以最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行处置,这些电子废物有可能被运往一些发展中国家。
在一些欠发达国家,其对廉价二手产品以及原材料的需求驱使电子废物在全球各区域间进行贸易。实际电子废物的倾销过程多是违法的,巴塞尔公约主要是用来阻止发达国家非法向回收处理设施欠缺的发展中国家倾倒废物。
4.电子废物在发展中国家的非正式回收利用
在部分的发展中国家,有很多非正规的回收活动。很多个体经营者通常采用走街串巷的方法从消费者家中购买废弃电子产品,然后卖给回收者进行回收或者翻新。除了在国内的收集,对于廉价的二手产品以及二手材料的需求也刺激了国内从发达国家进口电子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