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企业安排2013年度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及废物进口事宜,根据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23号公告要求,我中心自2012年11月1日起,开始受理2013年度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原则上自2012年11月1日起不再受理2012年度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