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关于领取2013年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2014-02-21

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非税收入零余额账户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收取的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应于当年12月31日全部缴入国库。为了保障审查登记费收缴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1月1日期间将暂停办理进口废物许可证审查登记费汇款业务。请需要汇款的企业于2012年12月9日前办理,2013年1月2日起恢复正常收缴业务。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