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第四期危险废物鉴别与环境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鉴别与环境管理水平,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联合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6日至8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2023年第四期危险废物鉴别与环境管理培训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培训时间
2023年9月6日至8日(6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沈阳诺翰酒店(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大通湖街168号)
(三)联系方式
郭静 18540366296、孙鸿曼 18540366076
二、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以及危险废物相关产业资本投资、技术研究和咨询机构等单位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培训内容
(一)“十四五”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形势与工作进展;
(二)辽宁省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和最新要求;
(三)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要点及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介绍;
(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思路及鉴别报告复核要点;
(五)《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点解读;
(六)《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点解读;
(七)固体废物资源化产物环境风险评价标准体系建设;
(八)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模式及管理办法解读;
(九)危险废物鉴别检验检测质量管理要点解读;
(十)危险废物鉴别及废盐资源化利用典型案例分享;
(十一)精细化工园区共性环保问题、解决对策及环保管理提升经验分享。
(最终课程名称以培训日程为准)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培训收取培训费3000元/人(包括讲课讲义、培
训场地、设备租赁、餐费、现场教学费、培训证书等),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参会免收培训费(每省仅限1名)。
(二)参加培训人员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培训酒店提供优惠住宿价格,请提前与酒店联系预订房间,预订时报培训班名称(酒店房间预订:李总监13591663842,电话微信同步)。
(三)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四)培训结业证书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统一颁发。
五、报名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中国固废化学品管理网:http://www.meescc.cn是此次培训唯一报名平台,请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相关报名页面进行在线报名。
(二)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9月1日。
(三)培训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报名后请同时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以便确认参加培训。
单 位: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124907157510201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guojing1@sinochem.com,汇款人附言“沈阳危废培训”,会议报到当天领取发票。开票信息随会议报名回执提交,填写“抬头”“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开户账号”,并根据企业自身需求在备注说明“专票”或“普票”。如无特殊情况,已开发票不予换票。
附件:培训酒店交通指南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