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电石法聚氯乙烯用汞触媒全周期污染防治培训班的通知
为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积极推进汞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用汞量减半并持续稳中有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拟于2023年11月在河北省沧州市举办2023年电石法聚氯乙烯用汞触媒全周期污染防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11月15-17日(15日报到)
培训地点:云瑧金陵杂技酒店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香江路1号
酒店联系人:冯烨
订房电话:0317-7386666、16630776628
二、培训对象
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汞触媒生产企业、废汞触媒回收企业,无汞催化剂生产企业相关行业协会(联盟)、科研院所、高校、个人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派1-2人参加培训。
三、组织单位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四、培训内容
(一)《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最新进展
(二)电石法聚氯乙烯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政策
(三)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用汞量核查常见问题
(四)无汞催化剂现状及发展方向
(五)无汞催化剂万吨级实验进展经验介绍
(六)无汞催化剂工业化试运行情况介绍
(七)电石聚氯乙烯无汞催化工艺经验分享
(八)《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点解读
(九)《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要点解读
(十)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例
(最终课程名称以培训日程为准)
五、培训有关事项
(一)培训收取培训费3000元/人。参加培训人员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房间数量有限,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提前与酒店联系预订房间)。
(二)培训结业证书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统一发放。
(三)本次培训将设置企业技术研讨及交流环节,就电石法聚氯乙烯汞污染防治、无汞技术的工业化应用等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我国汞污染环境管理水平。有意参加交流的企业请与联系人联系。
六、报名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请参加培训人员登录中国固废化学品管理网(http://www.meescc.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相关报名页面进行在线报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三)培训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报名后请尽快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以便确认参加培训。
收款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开户行:农行北京惠新里支行
账号:11191101040011632
汇款附言:吴桥培训-单位名称。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zhaohu@meescc.cn,培训报到当天领取发票。请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栏。特别提示:本次培训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没有特殊要求,发票信息只显示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需要完整信息的单位,请在报名时备注或及时与联系人沟通,感谢配合。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联系人:赵虎
电 话:010-84665434
手机号:13581767381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