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第7部分:排土场治理》和《第8部分:煤矸石山治理》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我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拟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第7部分:排土场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第8部分:煤矸石山治理》团体标准编制,前期这两项标准已由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立项,为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确保标准科学适用,贴近行业特点及需求,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现向全行业征集标准参编单位,共同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编制的标准名称及内容
(一)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第7部分:排土场治理
对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治理的设计、施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以及验收等进行相应规定,规范排土场治理。
(二)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第8部分:煤矸石山治理
对煤矿煤矸石山治理的设计、施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以及验收等进行相应规定,规范煤矸石山治理。
二、参编单位、参编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参编单位应为领域内依法开展排土场或煤矸石山治理等相关工作,且业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二)参编起草人应从事排土场或煤矸石山治理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三、参编单位、参编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相关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相关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列入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可以发表独立见解并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和建议。
(六)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七)根据需要能够为标准研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及其他物质保障。
四、报名方法
有意向参与标准编制的单位,可报名参加一项或两项标准编制工作,我单位将会根据报名情况选取确定参编单位和参编人。申请表见见附件。
联系人:
田向勤:13811891351 邮箱:tianxiangqin@meescc.com
马 超:18810931873 邮箱:machao@meescc.com
赵 康:010-84665432 邮箱:zhaokang@meescc.com(微信zk268908)
附件:标准编制单位申请表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