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与跟踪管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全面深入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帮助企业了解新化学物质备案与跟踪管理政策与审核要求,提高申请材料和报告编制质量,指导企业切实履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责任义务,规范完成备案和跟踪管理要求,我中心定于2024年3月29日举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与跟踪管理专题培训班,培训采用网络直播授课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3月29日(软件设备测试时间:3月28日16:00-16:30)。
二、培训对象
生产、进口、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行业协会、代理咨询机构等相关单位人员,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培训内容
1.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工作形势与实施进展;
2.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政策;
3. 备案符合性抽查审核要求与常见问题解析;
4. 聚合物备案技术要求与指导;
5. 新化学物质登记后跟踪管理政策和监督检查要求;
6. 年度报告与首次活动报告材料审核要求与案例解析;
7. 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指导;
8. 登记证变更技术审核要求与常见问题解析。
具体课程以培训日程为准。
四、培训有关事项
(一)培训费1600元/人。
(二)培训结束后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统一发放培训证书。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平台网络直播授课,请从官方下载地址下载电脑端或移动端安装使用,建议配备耳麦、摄像头,以便培训期间的答疑与交流。
报名参会学员请在软件设备测试前完成腾讯会议软件平台注册。网络直播会议账号及密码将于开班前两日发送至学员报名时预留的邮箱,届时请注意查收。
五、报名及缴费
本次培训规模及报名名额有限,请计划参加培训的单位及个人选择以下一种方式报名。
(一)微信报名
通过微信“扫一扫”,扫描以下二维码在线报名。
(二)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固废化学品管理网(www.meescc.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的相应报名页面进行在线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28日
联系人:刘晓建010-84665574,13401137946
杨 力010-84665463,15810860297
电子邮箱:ncn@meescc.cn
(三)缴费
请报名后尽快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以便确认参加培训。
收款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开户行:农行北京惠新里支行
账号:11191101040011632
汇款附言:新物质培训班-单位名称(必填)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ncn@meescc.cn,会后邮寄发票。请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我中心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无特殊情况,发票信息一般显示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如需要显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完整信息,请报名时予以备注或与联系人及时沟通。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