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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ESG)评价将有效引导企业推进绿色发展

2023-01-06

2022年,我中心受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委托,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社会责任(ESG)评价指引”研究编制工作,用于有效引导示范区内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环境、社会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2022年9月2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ESG)评价指引(试行)》(青国资委〔2022〕54号)由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正式联合印发。

该评价指引主要从环境E(Environment)、社会S(Social)和公司治理G(Governance)三方面,对企业表现进行评价,并建立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共包括3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38项三级指标及加分项、减分项,全面反映了社会责任(ESG)的各个因素。在环境指标方面,主要从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可控和可持续发展等四方面,评价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在社会指标方面,主要从环境友好、客户责任、员工权益与保障、营运管理和社会影响等五方面,评价企业对利益相关方的管理及管理绩效;在公司治理指标方面,主要从治理结构、治理规划、治理机制等三方面,评价企业的综合治理能力。

此外,该指引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项一级指标分别赋予了30%、40%和30%的权重,并对每项指标设置了相应的权重值,综合评价企业社会责任(ESG)表现得分;并根据指标得分设置了评价等级,分数由高到低共分为十个等级,层级越高代表企业社会责任(ESG)表现越好。

该指引的企业社会责任(ESG)评价结果,将应用于示范区内金融机构在授信决策、贷款审批、资金价格、分线管理等方面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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