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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牵头起草铁尾矿、钢渣回填矿山采坑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2026-02-12

近日,辽宁省地方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与生态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铁尾矿、钢渣》(DB21/T 4382-2026)正式发布,并于2026年2月7日起实施。该标准由我中心牵头,联合辽宁省主要钢铁企业及科研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的制定是落实《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国发〔2025〕1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稳妥有序探索规模化消纳利用渠道”要求的具体举措,旨在为辽宁省大宗工业固废的规模化、规范化消纳利用提供技术支撑。辽宁省钢铁产能居全国前列,铁尾矿、钢渣堆存量大,同时历史遗留矿山采坑生态修复任务重。推动铁尾矿、钢渣用于采坑回填和生态修复,可实现“以废治害、变废为宝”。

标准严格遵循《行动计划》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的要求,构建了覆盖全链条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了利用铁尾矿、钢渣进行矿山采坑回填与生态恢复的全过程技术要求,重点规范了选址、环境本底调查、铁尾矿/钢渣样品采集与检测、环境风险评估、回填要求、生态修复要求、环境监测、管理要求等环节,强调必须在符合环境质量、污染风险管控等要求前提下实施,严防二次污染和非法倾倒。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围绕《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做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污染控制相关技术研究和标准支撑工作,为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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