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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

2026-04-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试行)》,系统总结凝练“十四五”时期各地方、各领域在“无废城市”建设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高质量收官和“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高标准启动,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拟公开征集一批“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筛选形成案例汇编,形成的汇编将出版并报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征集对象

“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省(区、市)、地级市、特殊地区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无废城市”建设方面成效突出的集团、园区、企业、学校、景区、工地、饭店、商场、公园、医院等各类“无废细胞”建设实施主体。

(二)征集领域

聚焦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全过程监管等关键环节,面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建筑垃圾治理、农业固体废物治理、塑料污染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无废高校”“无废商场”等“无废细胞”建设,以及减污降碳等重点领域,具有典型性、实效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实践案例。

(三)内容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和有效,并附文件、照片等相关支撑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鼓励结合地方实际,聚焦解决典型问题,突出应用实效,申报类型丰富多样、特色亮点突出的案例。

3.聚焦城市或区域“无废城市”建设和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系统梳理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相关措施,详细阐述实践案例开展后取得的实际成效和成果,包括解决关键共性问题、核心指标提升情况、推广利用价值等内容。

二、工作程序

(一)案例申报

2026年5月31日前,按要求提交典型案例申报书及相关支撑佐证材料。

(二)案例初筛

2026年6月-7月对申报案例及各地通过国家无废城市信息平台报送的案例进行初步筛选,选出符合条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入专家评选环节。

(三)专家评选

2026年8月-9月,邀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开展综合评选,遴选一批优秀典型案例。

(四)公示公布

2026年10月-12月,将入选的“无废城市”典型案例汇编出版,并报送生态环境部。通过会议、公众号文章、年度报告等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申报书(见附件),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1份申报书(盖章版原件)寄送至联系地址,同时将申报书(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其他说明:

1.邮件命名为“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申报-案例名称”,邮件正文注明申报单位及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邮箱。

2.邮件附件应包括:(1)申报书(盖章版扫描件);(2)申报书(Word电子版);(3)支撑佐证材料目录清单。

3.支撑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文件、台账、数据、照片、视频等。其中,文本资料提供首页及相关页(盖骑缝章);照片不超过5张,照片需清晰并附标题,单张不超过5M;视频不超过2个,单个时长不超过3分钟。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睿颖、滕婧杰

联系电话:010-84665573、010-84665947

邮  箱:zhengruiying@meescc.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固管中心

 

附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申报书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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