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新污染物治理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培训班的通知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党的二十大的重大决策部署。《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和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先后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对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的相关要求,指导企业深入了解新污染物治理形势与要求,更好理解、把握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政策和技术规定,规范有序开展登记准备,做好全过程合规管理,切实提高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水平,我中心定于2023年6月28日至3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举办新污染物治理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30日
报到时间:2023年6月28日
培训地点:无锡大饭店(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1号)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主要面向化学品相关行业、企业人员,化学物质测试机构相关测试、管理人员,代理咨询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等相关单位人员,以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聚焦“新污染物治理”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两个主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国家与地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形势、进展与动向;
2.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践与思考;
3.新污染物的监测与检测;
4.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介绍;
5.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命名规范(征求意见稿)解读;
6.2023年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重点工作介绍;
7.涉新化学物质判别筛查方案;
8.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解决方案;
9.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要求与编制要点;
10.新化学物质全过程合规管理要求与建议;
11.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测试机构条件要求、委托注意事项与测试数据质量管理;
12.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评审案例分析。
(最终课程名称以培训日程为准)
四、培训有关事项
(一)培训收取培训费3000元/人,包括培训场租、教学、餐费、设备租用、工本费等。参加培训人员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酒店为本次培训提供协议优惠价,房间数量有限,请参会人员自行提前预订客房,预定时报培训名称(订房联系人及电话:金经理,13912490808)。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三)培训结束后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统一发放培训证书。
五、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规模及报名名额有限,请计划参加培训的单位及个人选择任一方式报名。
1.微信报名
通过微信“扫一扫”,扫描以下二维码在线报名。
2.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固废化学品管理网(www.meescc.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的相应报名页面进行在线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刘晓建010-84665574,13401137946
马 燕010-84636376,18500604616
电子邮箱:ncn@meescc.cn
(二)缴费
请报名后尽快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以便确认参加培训。
收款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开户行:农行北京惠新里支行
账号:11191101040011632
汇款附言:2023新物质培训-单位名称(必填)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ncn@meescc.cn,会议报到当天领取发票。请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我中心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信息一般显示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如需要显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完整信息,或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报名时予以备注。如无特殊情况,已开发票不予换票。
附件:培训地点交通指南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