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防治培训班的通知
为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落实《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5—2030年)》(环办固体〔2025〕28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积极推进汞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用汞量减半并持续稳中有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拟于2026年8月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举办2026年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防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8月5—7日(5日报到,7日下午返程)
培训地点:乌海兴泰名都酒店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府街滨河大道西
酒店联系人:何琴
订房电话:15704735889
二、培训对象
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汞触媒生产企业、废汞触媒回收企业,无汞催化剂生产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个人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派1—2人参加培训,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参会代表免收培训费。
三、组织单位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四、培训内容
(一)《生态环境法典》及相关管理制度解读;
(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谈判进展
(三)重金属污染防控管理要求
(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五)固体废物全过程智慧化监管进展与要求
(六)“无废集团”建设经验情况介绍
(七)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防治要求
(八)铜系催化剂的工业化应用现状及经验
(九)金系催化剂的工业化应用现状及经验
(十)氯碱用化工废盐处理技术介绍
(具体课程及内容以最终培训安排为准)
五、培训有关事项
(一)培训收取培训费3000元/人。参加培训人员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房间数量有限,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提前与酒店联系预订房间)。
(二)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三)培训结业证书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统一发放。
六、报名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请参加培训人员登录中国固废化学品管理网(http://www.meescc.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相关报名页面进行在线报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
(三)培训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报名后请尽快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以便确认参加培训。
收款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开户行:农行北京惠新里支行
账号:11191101040011632
汇款附言:乌海培训-单位名称(必填)。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zhaohu@meescc.cn,培训报到当天领取发票。请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栏。特别提示:本次培训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没有特殊要求,发票信息只显示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填写完整单位信息,请在报名时备注或及时与联系人沟通,感谢配合。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联系人:赵虎
电 话:010-84665473
手机号:13581767381
附件:培训地点交通指南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026年7月10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1882号